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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朝阳市面向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发布者:火石地村
    2017-01-17 16:43:58    来源:朝阳外经局   转载

    关于印发《朝阳市面向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朝开放发[2016]18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精神,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印发《朝阳市面向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附:《朝阳市面向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实施方案》  

       

                       朝阳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0日  

    抄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  

    朝文注:139                            2016810印发

    附:  

    朝阳市面向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

    实施方案

     

    2016年,是面向京津冀地区招商引资的关键之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关于对接京津冀的有关部署,为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北京调整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的战略机遇,积极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进一步提高我市招商引资水平和项目引进质量,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向京津冀招商的意义  

    京津冀协同发展区域包括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和河北省的石家庄、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张家口、承德8地市,是我国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是构筑中国乃至世界的研发创新、高端服务的聚集区,拥有完整齐备的现代产业体系。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围绕对接京津冀、世界500强、央企、大型民营企业,针对不同区域、骨干企业,成立专门招商队伍,有针对性地搞好对接,承接产业转移,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文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我市对外开放水平,是破解我市发展难题,加快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战略选择。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以及省委作出的“四个驱动”、“培育六个增长点”的决策部署,围绕工业、科技成果、农业产业化、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金融及房地产、教育、医疗等领域面向京津冀开展常态化招商,着力引进一批促转型工业项目,科技成果应用项目,科研院所、医疗分支机构,农业产业化及市场供应项目,旅游资源开发及休闲观光项目,农贸、建材市场及电子商务项目,养老、教育地产项目,努力打造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先行区。  

    三、目标任务  

    每个县(市)区全年至少引进2个世界500强、行业100强和国内外知名的大企业,1个10亿元以上大项目;每个县(市)全年至少引进12个亿元以上项目,两区全年至少引进10个亿元以上项目;每个承担招商任务的市直部门全年要至少引进1个行业100强的大企业,或2个亿元以上项目;每个园区(38个平台)每年要引进2个以上主导产业核心项目、产业集群龙头项目。  

    四、工作分工和要求  

    (一)各县(市)区负责结合各自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有针对性的做好对接活动,每个县(市)区全年至少举办3次北京招商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长期驻扎北京,每月不少于20天。各县(市)区要提前将招商计划和项目上报市外经贸局,市外经贸局将视各县(市)区项目准备情况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协调蹇彪书记和于言良市长全年各参加2次县(市)区招商活动。  

    (二)38个平台要结合自身的产业和规划,摸清京津冀地区相关产业外迁规划和企业转移情况,列出拟转移企业清单,有针对性的进行初步接触。每个平台每季度要在北京召开1次小型推介座谈会,介绍产业概况、推介招商项目,对接产业转移项目和新批项目。  

    (三)市外经贸局负责统筹全市京津冀招商工作,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以及38个平台赴京津冀地区开展招商引资沟通和协调,积极提供客商资源,搭建对接平台;负责招商项目的落地督查和验收。  

    (四)市发改委负责加强与国家发改委以及京津冀地区发改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摸清京津冀协同发展整体规划,掌握京津冀近期和中长期产业、项目外迁规划,重点摸清京津冀拟外迁或有投资意向的企业和项目情况,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

    (五)市经信委负责加强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京津冀地区经信部门的沟通对接,研究京津冀地区工业发展战略,掌握京津冀地区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迁移意向,重点摸清京津冀拟外迁或有投资意向的央企、500强企业情况,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  

    (六)市科技局负责加强与国家科技部以及京津冀地区科技部门的沟通对接,重点摸清京津冀地区拟外迁或有投资意向的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情况,引进技术改造、科技成果应用、科研院所分支机构及高端人才。  

    (七)市农委、畜牧局负责加强与国家农业部以及京津冀地区农业部门的沟通对接,重点摸清京津冀地区拟外迁或有投资意向的农业龙头企业情况,积极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同时推进我市农副产品打入北京市场,扩大京津冀市场份额。  

    (八)市服务业委负责加强与国家商务部以及京津冀地区同行业部门的沟通和对接,重点摸清京津冀地区拟外迁或有投资意向的农贸市场、物流企业情况,着力引进区域性物流或仓储企业、著名电商企业。  

    (九)市金融办负责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对接,重点摸清有投资意向的各类金融、保险组织情况,着力引进金融企业落户朝阳。  

    (十)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房产局、市文广新局、市旅发委负责加强与国家主管部门以及京津冀地区同行业部门的沟通和对接,重点摸清京津冀地区拟外迁或有投资意向的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情况,着力引进教育分支机构、医疗分支机构、养老地产、文化、旅游企业。  

    五、工作方法  

    (一)坚持“点对点”招商与“走出去”、  “请进来”招商相结合,坚持引进资金与引进技术、引进人才、引进理念并重,坚持专业招商与小分队招商并重。  

    (二)坚持以商招商。加强与京津冀地区重点企业以及中信集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等京津冀在朝投资企业的合作,借助这些企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宣传推介我市投资环境,提供项目信息,实现以商招商。  

    (三)对接重点产业园区。加强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北京昌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朝来农艺园、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园等66个北京市重点产业园区的对接交流与合作,缔结友好园区关系,建立经常性的产业信息交流、人才交流、互访合作,对接项目,承接转移。  

    (四)对接重点产业协会及商会。加强与汽车协会、创意产业协会、观光休闲农业协会、信息产业协会、钢铁协会、铸造协会以及辽宁驻京津冀商会、京津冀驻辽商会的交流与对接,打造产业转承战略合作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为副组长,各招商主体为成员的京津冀招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京津冀招商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协调,督促检查项目落实情况。成立由市政协主席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面向京津冀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推进组,协调推进面向京津冀招商引资工作。两个小组办公室都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开展招商活动,负责招商项目的落地检查和验收。  

    (二)完善京津招商体制机制。一是将市、县两级江浙招商局改为京津冀招商局,长期驻扎在京津冀地区开展招商工作,市京津冀招商局由原市江浙招商局成员和市直承担招商任务的部门成员组成,各县(市)区京津冀招商局由原江浙招商局成员和“五个一工程”招商平台成员组成。二是制定《京津冀招商考核办法》、《京津冀驻点招商管理办法》,建立奖罚分明的奖惩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切实激发招商人员的积极性。  

    (三)强化对接洽谈和跟踪落实。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京津冀招商工作,根据工作分工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到行动快、方向准、对接实、成效好,杜绝假、虚、空,克服没有针对性、实质内容的泛泛招商,要扎实做好项目包装、洽谈、推进和落地工作,不追求签约数量,注重落地成功率,确保签约一个落地一个。  

    (四)加强督导调度。加大督导调度力度,实行月调度通报制度,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外经贸局)负责每月调度一次京津冀招商工作情况,对各地、各部门招商情况在全市进行通报,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调度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落实活动经费。市、县两级财政要切实做好活动经费保障,确保京津冀招商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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